扎心了!今年国庆中秋假期重叠,请年假还要谨防被套路
商小妹扒
是不是很久没有放假了啊?
感觉好疲惫...
吓得我赶紧去看下一次放假在什么时候
自从5月份端午节之后到现在
妥妥的一天假都没有
不仅如此
8月和9月也是一天假都没有!
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是等到10月份
会有两个假期等着大家
分别是国庆节和中秋节
从10月1日开始
小伙伴们会连放8天假!
高兴到爆炸有木有!
八天时间可以
逛吃逛吃逛吃
睡懒觉睡懒觉
逛吃逛吃逛吃
睡懒觉睡懒觉
但是
再仔细一看
似乎哪里不对?
国庆节和中秋节怎么堆一起了!
一下就少了3天!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
与中秋连休
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还有比这更让人崩溃的吗?
你别说还真有↓
想必有小伙伴已计划好
利用国庆中秋的8天假期
再请个年假连起来耍个大的
但你小心被套路!
单位很可能提出种种理由拒绝你休!年!假!
那么,到底何种情况不能休年假呢?
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
根据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几种特殊情况
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5种情况: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果员工遭遇单位无理决定,不让休年假,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的4种情况: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其中包括: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关于年休假,这些问题要清楚
单位必须安排休年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职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的,用人单位只需再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今年已经休了产假等假期,还能享受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年假可以申请跨年休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看来今年最惨的不是国庆中秋重叠
想休个年假都这么多套路
生活真是不容易啊~
2017已经过半...胖友们赶紧的!
编辑:曈酱
来源:济南时报、中国天气、中国新闻网、央视财经、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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